
联合办学协议书1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联合办学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联合办学协议书1甲方:湖南省幼教师资培训中心
乙方:
经双方协商议定,从年起,甲、乙双方联合开展幼儿园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办学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有关法令、法规及政策。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思想,求真求实,促进教师自我成长。
3.认真教学、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4.尊重教育规律,遵循市场法则,互尊守信,互利互惠。
二、双方职责
甲方:
1.负责提供园长岗位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师资。
2.负责组织优秀教师实施教学。
3.负责检查、评估教育质量,并考核学员学习情况,按教学计划要求向成绩合格的学员核发省级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结业证。
4.负责收费工作,出具收费票据。
乙方:
1.负责生源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保证80个以上生源,协助甲方做好学员的注册工作。
2.负责提供开展教学培训的场地。
3.派出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班主任, ……此处隐藏12604个字……1、自联合办学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开展市场调研,进行办学可行性与必要性的论证。
2、拟定 年9月正式开学。
七、招生意向与规划
学校正式设立后第一年拟招收 人。以后每年逐级增加,计划在 200 年学校容量与规模达到办学目标。
八、联合办学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第五十四条规定,股东(举办者)可以变更,但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教育主管机关核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转让变更情况再签订变更联合办学协议。各方按法律程序办理变更后的学校事宜。联合办学合作期限暂定 年,合作到期前一年,学校董事会应将是否继续联合办学或终止办学的意见上报股东讨论后决定。若需终止办学,对终止涉及的一切程序均按法律规定和学校章程执行。
九、联合办学对合理回报的约定
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均同意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遵守法律对合理回报取得的有关规定,以每次会计年度进行的预决算为依据。
十、本协议经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签字生效,一式 份,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各执一份,一份上报教育主管审批机关,一份交法人登记机关。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学校章程为准,同时根据学校发展过程需续签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